第0559章 你就是我,我就是你
第0559章 你就是我,我就是你 (第2/2页)“他的眉毛跟我一样,”她说,“都是又粗又浓的,像两条毛毛虫。”
莹莹“噗”地笑出声来,笑声和眼泪搅在一起,听不出是笑还是哭。“娘也这么说。她说我们俩的眉毛一个随爹,一个随她。你的随爹,我的随娘。”
“那我的脾气呢?”
“你的脾气——”莹莹歪着头想了想,然后用一种很认真的语气说,“我觉得你的脾气也是随爹的。娘说他年轻的时候特别倔,认准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。后来被人陷害,在牢里关了那么久,出来之后身体都垮了,还是不肯放弃查案。管家说他隐居的时候每天对着纸笔写写画画,画的全是当年的证据,一张都不肯烧。”她说完,试探性地伸出手,碰了碰阿贝的袖口,“姐姐,你想去见见他吗?”
阿贝沉默了很久,久到天顶上的水晶灯开始轻轻晃动,吊灯的链条发出极细的金属摩擦声。她的目光落在窗外——窗外的梧桐树在夜风里沙沙作响,叶子落在石板地上,被风推着走了几步,又停下来,像是找不到方向。她把奖牌放进口袋里,把玉佩重新塞回衣领,系好最上面的那颗纽扣,动作很慢,像是在用这些动作给内心的汹涌澎湃搭建一个堤坝。
“我想见。”她说,声音比刚才更轻,但更坚定,“但不是现在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现在见了,我不知道该叫他什么。”阿贝看着莹莹,眼神里有一种极其坦诚的东西,像是在把自己的软肋摊开来给对方看,“叫他爹?我没叫过。叫他莫先生?太生分了。叫他的名字?不孝。我得先在心里把他的样子画好——不是照片上的样子,是我想象中的样子。我要一针一针地绣,绣完了,知道他是谁了,我才能去见他。你能明白吗?”
莹莹点了点头。她不是敷衍。她是真的明白。因为她在贫民窟长大的那几年,每次母亲提起父亲的时候,她也会在心里一遍一遍地画一个男人的轮廓——不是照片上的样子,不是记忆中的样子,而是一个她凭空想象出来的、会给她买糖葫芦、会把她举过头顶、会在打雷的夜里把她抱在怀里的父亲。那个父亲从来没有存在过,但他是她熬过那些饥寒交迫的夜晚唯一的支撑。
“那我帮你。”莹莹说,“你想知道什么,我都告诉你。他的习惯、他说话的语气、他喜欢喝什么茶、写字的时候喜欢用什么纸——这些年我问过母亲无数次,问到她嫌我烦。现在终于有人比我更想知道这些了。”
阿贝看着她,忍不住笑了。这次是真的笑了,眼角那颗小小的痣随着笑意微微上翘,像一粒芝麻粘在弯弯的月牙上。
齐啸云终于转过身来,目光落在阿贝的笑容上,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。不是惊艳——他见过的漂亮姑娘多了去了——而是一种奇怪的熟悉感,像是这个笑容在他记忆里某个角落藏了很久很久,久到他忘了它属于谁,却一直记得它的形状。他想起很小的时候,父亲带他去莫家做客,大人们在客厅里谈事情,他偷偷溜到后花园,在蔷薇花架下面看到一个小婴儿躺在摇篮里,晒着太阳,笑得正开心。他不确定那个婴儿是贝贝还是莹莹,但他记得那个笑容——和眼前这个姑娘一模一样的笑容。原来当年蔷薇花架下的那个小团子,就是她。
“我先走了。”阿贝把绣品夹在腋下,奖牌揣进口袋,理了理被揉皱的衣襟,“绣坊明天还有活,周老板的假牙又丢了,我得帮他找。”
“明天我还能来找你吗?”莹莹问。
阿贝已经走出了几步,听到这话回过头来。灯光在她身后,把她的脸笼在半明半暗之间,看不清表情,只看到她嘴角那个笑意又加深了几分。她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小纸片,塞进莹莹手里:“这是绣坊的地址,霞飞路后面那条小巷子,门口挂着一个歪了的招牌,写着‘周记绣坊’。不好找,但你能找到。你连我这个失散了十七年的姐姐都找到了,还找不到一条巷子?”
说完她就转身走了。步伐又快又稳,辫子在身后一甩一甩的,像两根被风吹动的柳条,很快就消失在了展厅外面的夜色中。莹莹攥着那张小纸片,低头一看——纸片背面还歪歪扭扭地画着一个箭头,箭头旁边写了三个字:“这边走”。莹莹看着那三个字,笑着笑着又哭了。
“她真的是我姐姐。”她对齐啸云说,“你看她画箭头的样子——明明可以直接写地址,非要画个箭头。这世上除了我亲姐姐,谁还会这么做?”
齐啸云没有说话,只是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。这是他小时候对莹莹做的动作——每当她哭的时候,他就揉揉她的头发,比任何安慰的话都管用。他望着阿贝消失的方向,心里默默地想了许多。他想起了父亲书房里那份落了灰的莫隆案卷宗,那些被篡改的证据,那些含冤而死的人,那些活着却一直活在阴影里的人。他本来只是暗中留意,查到的都是些碎片和疑点,从来没有足够的拼图把它们拼成一幅完整的画面。但现在——现在多了两块玉佩,多了两个姑娘,多了十七年的离散与等待。这些碎片忽然开始动了起来,像是被一根看不见的线牵着,各自归位,缓缓拼出一幅他从未看清过的暗-色-图-景。而他是齐家这一代的当家人,也是父亲生前留下那句话的真正继承者——“齐家欠莫家的,不只是钱。”
阿贝走出商会大厅的时候,夜风迎面扑来,带着黄浦江上飘过来的湿气和远处码头汽笛的回声。她仰起头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。空气里有梧桐叶枯焦的气味,有路边馄饨摊飘来的葱花味,还有某种她叫不出名字的、属于这座不夜城的气味——像是煤烟、江水和霓虹灯混合在一起的味道。她想起养母在她临行前说的话:去了沪上,不管遇到什么事,记住你是我莫老憨的女儿,天塌下来也不能弯腰。
她把那枚金奖奖牌从口袋里掏出来,翻到背面,用指甲在上面刻了两个字——很小很小,小到只有凑近了才能看见。然后她把奖牌重新放回口袋,拍了拍,大步朝霞飞路的方向走去。她决定了,明天就给养母写信。信里不再只报平安,她要告诉她——娘,我没有弯腰。
展厅门口,莹莹还站在台阶上,看着阿贝的背影越来越小,最后混在霓虹灯下的行人里,分不清哪个是哪个。但她不慌。她知道明天还能找到她,后天也能,以后的每一天都能。因为那不是别人,那是她的姐姐。而她花了十七年,终于找到了她。
齐啸云站在她身后,脱下自己的西装外套披在她肩上。外套里还带着他体温的余热,笼在她被夜风吹凉的肩头,像一层薄薄的铠甲。
“回家吧。”他说。
莹莹点了点头,把手里的小纸片仔细折叠成一个小小的方胜,放进荷包最里面的夹层,和那张母子合影放在一起。她走下台阶的时候,在心里默念了一句——不是对齐啸云,也不是对自己,而是对那个还没有见过的父亲,和十七年前在蔷薇花架下晒过太阳的另一个小婴儿。
姐姐回来了。我们家的另一半,回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