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4章 古民起草的“对赌协议”
第254章 古民起草的“对赌协议” (第1/2页)周末,古民回到了父母家。饭桌上,老古详细复述了与张广富见面的经过,拿出了张广富提供的合同、图纸、票据等资料的复印件。李素芬也在一旁听着,眉头微蹙,显然对张广富这个人以及这件事充满疑虑。
古民仔细翻阅了文件。合同是标准的格式合同,甲乙双方信息、工程范围、价款、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齐备,印章清晰。工程量清单列得也算详细。从文件表面看,这个市政绿化提升项目的分包,真实性很高。张广富前期投入的票据,也确有其事。问题不在于项目的真假,而在于如何与张广富这样有着严重失信前科的人合作,并确保父亲和可能召集的工友们的利益不再受损。
“爸,您怎么想?”古民放下文件,问老古。
老古嘬了口茶,沉吟道:“项目看起来像是真的。张广富这个人……看着是比过去实在了点,也落魄。话里话外,是想抓住这个机会翻身,也想还旧账。但他的话,只能信三分。关键是,怎么干。他说的,甲方付款可能延迟,工资就可能跟着拖,这风险,咱们担不起。工友们跟着我,是信我,我不能把他们再带到坑里去。”
“那您的意思是,不接?”古民问。
“不是不接。”老古摇头,“这是个正经活,能干,也有钱赚。如果真能干成了,张广富能翻身,工友们能拿到一份稳定的、价格不错的工钱,旧账也能了了,是好事。但前提是,不能再像以前那样,稀里糊涂就上工,干完了等米下锅。得有个章程,能把他拴住,至少,把工钱的风险,降下来。”
李素芬插话:“他肯立章程?白纸黑字那种?别到时候又耍赖。”
“他口头答应了,说可以谈。”老古道,“但我看,他也就是被逼到这儿了,不答应,就找不到人。真谈到具体条款,怕是要扯皮。”
古民点点头,手指轻轻敲着桌面,思考着。过了一会儿,他开口道:“爸,妈,这件事的关键,在于风险重新分配,在于建立新的、基于规则而非口头承诺的信任。张广富希望用这个项目翻身,他投入了前期资金,承担了主要的经营风险,所以他理应享有大部分利润。这没问题。但工人的工资,是刚性支出,是养家糊口的本钱,不能成为他资金周转的风险缓冲垫。过去他玩的那套‘甲方欠我,我就欠工人’的逻辑,必须打破。”
“怎么打破?”老古问。
“用协议。”古民说,“一份把各方权责利,特别是资金支付和风险承担,写清楚的协议。这份协议的核心,不是简单的雇佣合同,因为那样工资支付的风险依然在工人这边——如果张广富拿不到甲方的钱,或者挪用了,工资还是发不出。我们需要一份带有某种‘对赌’性质的协议。”
“对赌?”老古和李素芬都没听过这个词。
“可以简单理解为,用未来的、可能的利润,来保障现在的、确定的风险。”古民解释道,“张广富不是预估这个项目有二十到二十五万的净利润吗?他最大的动力是赚取这笔利润。那好,我们就把工人的工资支付,和他的利润获取深度绑定。”
他拿来纸笔,边写边说:“协议可以这么设计。第一部分,明确项目、工期、单价、总价,这些照搬主合同,作为基础。第二部分,明确工人的工资标准、支付方式。这里,是关键。”
古民在纸上划出重点:“工人的工资,不采用传统的‘干完活,等甲方付款,再发工资’的模式。而是采用‘按进度预付’的模式。也就是说,不依赖甲方是否及时付款,而是根据工程完成的实际进度,由张广富这边,定期(比如每两周)向工人支付工资。支付的资金,来源于张广富的项目预期利润。”
“具体操作可以这样:根据合同总价和预估工期,测算出整个项目周期的平均每周人力成本。然后,在协议中设立一个‘工资预付基金’。这个基金,可以约定为项目预估净利润的一个比例,比如百分之三十到五十。在项目启动时,或者启动后短期内,由张广富将这个基金,存入一个双方(比如,可以请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中间人,或者设立一个共管账户)监管的账户。工人的工资,就定期从这个账户中支取。”
老古听得认真,但眉头皱着:“让他先拿出一笔钱来?他肯吗?他说他前期投入了十几万,可能没什么余钱了。”
“这就是‘对赌’的地方。”古民说,“他可以不先拿现金。协议可以约定,这笔‘工资预付基金’,从未来的项目利润中优先计提。也就是说,在项目最终结算,甲方支付工程款后,在分配利润之前,先划出约定的比例,作为对工人工资预付的‘偿付’,返还给他自己。如果项目最终利润足够,这笔钱只是走个形式。但如果项目利润低于预期,甚至亏损,那么这笔‘预付基金’的缺口,就需要他用其他资金,甚至个人财产来弥补。这实际上,是用他未来的利润作为担保,来保障工人当下的工资支付。他把利润押上去了,就不得不全力以赴确保项目顺利进行、回款及时,因为任何拖延和问题,首先侵蚀的是他自己的利润,进而威胁到他垫付的工资担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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